根据2025年青海西宁生育保险政策及经办流程,生育津贴的领取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申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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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领 :分娩出院后次月1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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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流程 :若超过规定时间,需联系单位或社保部门说明特殊情况补办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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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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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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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或《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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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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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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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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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生育保险缴费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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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流程需提供《青岛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居委会开具的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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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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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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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指定窗口提交材料并填写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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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审核材料合法性及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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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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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本人需携带材料到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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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流程需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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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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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打入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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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每月5-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转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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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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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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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及药费,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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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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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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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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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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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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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单位人力资源部或当地社保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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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职工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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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流程综合了生育津贴申领的常规步骤及西宁地区最新政策,具体以实际办理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