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治疗类型及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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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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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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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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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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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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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按医院级别分段报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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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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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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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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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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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60岁以上老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每天补贴10元(年度封顶200元)。
三、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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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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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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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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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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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8000元:地方财政专项基金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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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 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后开始补偿,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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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检查费、手术费、药费等均设有年度限额(如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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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 :跨省就医报销比例较低,部分地区无法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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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可享受专项门诊报销政策。
以上比例及政策可能因地区差异而调整,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