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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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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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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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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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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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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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按1000元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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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60周岁以上老人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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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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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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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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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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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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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例如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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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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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累计支付最高2万元,住院累计支付最高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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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以上信息综合了株洲市2021-2025年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