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天水市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及相关待遇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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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得出,包含五险一金扣除基数(即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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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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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假天数:98天(基础产假)+30~60天(地方延长)+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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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根据流产月份计算,满3个月不足4个月30天、满4个月不足7个月42天、满7个月以上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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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发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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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关系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按“就高原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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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产假工资(实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则按产假工资发放,津贴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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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先按产假工资发放,差额由企业补足,剩余部分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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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三、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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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补贴 :怀孕满12周开始发放,具体标准由单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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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护理津贴 :配偶陪产假期间发放,标准为职工实发工资的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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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产后30天内发放,用于弥补产假期间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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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 :产后一个月内发放,具体金额由单位规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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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 :按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年终奖、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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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以天水市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