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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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覆盖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含家庭病床)的住院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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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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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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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和特药 :异地安置人员及门诊慢性病患者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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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门诊 :死亡费用及转入住院前7日内的急诊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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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包括门诊手术附加费、住院前7日内的急诊费用、转诊外地三级医院的费用等。
二、特殊群体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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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儿童
- 一个结算年度内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二级医院300元起付,60%报销;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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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
- 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二级医院300元起付,60%报销;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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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群体
- 持有太原市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宗教教职人员、困难归侨侨眷等特定群体可参保。
三、不予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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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包括挂号费、病历工本费、特需服务费用(如陪护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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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疾病治疗项目
如美容整容、健康体检、减肥增重等非功能性项目。
四、报销比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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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 :三级医院55%-65%,二级医院60%-68%,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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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
五、办理渠道
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太原本地宝】查询报销指南、比例及办理入口。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