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的监督管理主要归属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及其下属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和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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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全面监管市场,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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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管制度,并负责药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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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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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药店的日常经营活动还需要接受卫生健康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等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药店的管理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主要的监管机构,同时还需遵守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