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政策,以下为关键领域的调整与新规:
一、退休制度
-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
男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
-
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原50周岁女职工延迟至55周岁
-
建议:职工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继续工作或退休
-
-
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
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
-
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可通过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补足
-
二、假期安排
-
春节与劳动节延长
-
春节放假4天(含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
-
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
实际形成较长假期,法定节假日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
-
其他调整
- 全体公民新增农历除夕、5月2日放假
三、社会保障
-
病残津贴制度
-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可提前10年退休,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
女干部:年满50周岁提前10年退休;女工人年满45周岁提前5年退休
-
需经地级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覆盖范围包括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
-
生育政策
-
女职工生育可享98天产假,部分地区延长至128-180天
-
男性职工陪产假15-30天,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
-
新能源汽车指标新增30个,分配给新能源车企
-
四、其他重要新规
-
购房首付比例
-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90㎡以下20%、90㎡以上30%;商业贷款3成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需满足面积条件)
-
-
能源与环保
-
光伏发电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上网模式与备案流程
-
非自然人投资的光伏项目需以自然人名义备案以保护农户利益
-
-
企业监管
-
年报报送时间提前至1月1日,与工商年报合并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需每年提交自查报告
-
以上政策综合了社会保障、劳动权益、经济管理等多方面调整,旨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建议关注官方渠道获取完整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