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的新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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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4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22078元 ,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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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下限为 4416元 ,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二、调整依据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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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以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8313元)为基准,计算得出2024年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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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2024年7月起执行新基数,部分城市要求补缴差额部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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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23年标准(2120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4242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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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202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及除菏泽市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7678元/月,较上年上调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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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申报 :参保单位需于2024年1月31日前申报缴费基数,未申报者将按110%的上年度基数核定。
四、对职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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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 :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将重新核定,计发基数上涨2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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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单位缴费比例下调(养老保险6%、医疗保险6%等),个人缴费比例保持不变,但实际缴费金额可能因基数调整而变化。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人社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