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的主要工作可分为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管理两大板块,具体职责如下:
一、劳动就业服务
-
政策宣传与权益维护
宣传贯彻劳动法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就业服务与培训
-
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管理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等台账。
-
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就业洽谈会,提供职业指导、就业推荐及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
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下岗失业人员及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
-
就业援助与创业支持
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推进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 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二、社会保障管理
-
社会保险运营与监督
-
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及待遇稽核执法。
-
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开展反欺诈工作,追缴欠缴金额。
-
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稽核执法。
-
-
基金监管与统计
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审核支付流程,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
- 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开展基金风险预警和信息引导。
-
社会保障卡与信息化管理
推广社会保障卡应用,建设社会保障卡系统及数据库。
-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
三、其他综合职能
-
人事与工资管理 :参与人事管理、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
劳动关系协调 :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监督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政策研究与规划 :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及统计公报。
以上工作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调整,例如金坛市、喀喇沁旗等地在信息化建设、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有特色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