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的核心职责可归纳为以下方面,结合政策文件及部门职能综合整理如下:
一、就业促进与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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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传与咨询
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及就业创业指导,提升辖区用人单位和居民的政策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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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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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如SYB创业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推荐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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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核,办理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援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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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扶持
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指导社区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
二、社会保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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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
承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保业务,负责社保费征缴、待遇核发及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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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与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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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开展基金入库、支付、管理等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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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社会保险稽核执法,防范欠缴、冒领行为,追缴欠费并监督基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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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审核与发放
审核养老、失业、工伤等待遇资格,发放相关补贴,开展反欺诈工作。
三、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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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与监督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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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组织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激励政策。
四、基础保障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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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服务
建设和维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数据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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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预测
开展社会保险及就业数据统计分析,为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五、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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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与监督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监督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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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制定应对预案,维护基金收支平衡。
以上职责需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情况细化执行,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