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政策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政策覆盖范围
自2024年4月1日起,山东省正式将 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 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
-
取卵术
-
胚胎培养
-
胚胎移植
-
组织/体液/细胞冷冻
-
胚胎辅助孵化
-
组织细胞活检
-
人工授精
-
精子优选处理
-
取精术
-
单精子注射
-
未成熟卵泡体外成熟培养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
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最高报销比例86%,个人自付比例约14%
-
居民医保:最高报销比例60%,个人自付比例约40%
-
-
报销限额
-
辅助生殖技术操作费:每人次最高报销10000元
-
促排卵药物费:每人次最高报销5000元
-
三、报销条件
-
年龄要求 :夫妇双方年龄需在20-45周岁之间
-
诊断要求 :需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不孕不育症”诊断书
-
定点机构 :全省34家医保定点医院(如山东省妇幼保健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可开展治疗
四、其他说明
-
直接结算 :持医保卡在定点医院完成挂号、检查、手术,费用自动按比例报销,无需额外申请
-
异地就医 :目前仅支持省内定点机构报销,异地治疗需提前备案
-
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政府指导价和医保支付,降低不孕不育家庭经济负担,促进生育技术普及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