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镇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参保人员类型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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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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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内自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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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内自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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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内自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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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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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内自付13%(报销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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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400元内自付13%(报销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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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标准50元内自付13%(报销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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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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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25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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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递减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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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 :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者,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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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起付标准按50%递减(如650元、4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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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首次参保起付标准1300元,后续按13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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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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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000元内可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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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岁以上起付标准13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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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与住院报销比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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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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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在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可按9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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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市外三级医院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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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 :需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门诊报销比例50%,住院比例85%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