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的金额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和 产假天数 。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
具体金额实例
- 顺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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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12000元,顺产产假为178天,那么生育津贴 = 12000 ÷ 30 × 178 = 7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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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9000元,顺产产假为98天,那么生育津贴 = 9000 ÷ 30 × 98 = 29400元。
- 难产(包括剖宫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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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生育津贴在顺产的基础上增加30天,即98天 + 30天 = 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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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9000元,剖宫产产假为128天,那么生育津贴 = 9000 ÷ 30 × 128 = 38400元。
- 多胞胎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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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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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育了三胞胎,生育津贴计算天数 = 98天 + 15天 × 2 = 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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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9000元,生育三胞胎的生育津贴 = 9000 ÷ 30 × 128 = 38400元。
- 怀孕满4个月流产 :
- 享受42天生育津贴。
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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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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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大概在2700元左右;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则约为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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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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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可获得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难产或多胞胎则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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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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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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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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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可以领取15元,直到子女年满18周岁。
领取方式
- 生育津贴通常由用人单位负责申领,不需要个人去领取。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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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就按照职工的工资标准来计算生育津贴;要是低于,就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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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育津贴超过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全数支付给职工;反之,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有工资标准,则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这部分差额。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你更好地了解深圳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和领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