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投标限价与招标控制价在本质上是同一概念,两者在定义、作用和法律约束上高度一致,主要区别体现在术语表述和计价规范版本上:
一、术语表述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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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不同
《13版计价规范》使用“招标控制价”,而新《计价标准》(2024年版)则统一采用“最高投标限价”。
但两者均指招标人对工程造价设定的上限,功能上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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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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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侧重于“预算或合同金额上限”,编制依据包括国家或省级计价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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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侧重于“投标报价上限”,强调限制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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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作用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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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作用
两者均用于控制工程成本,防止超支,并通过价格限制引导投标人提高报价质量。
新标准进一步细化了其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使其更具操作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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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投标限价直接源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7条第3款,是强制性的招标要求。
招标控制价作为其具体实施方式,在新标准中已不再使用“招标控制价”这一旧称。
三、其他相关概念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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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 :属于定额计价时代的术语,指招标人预设的参考价格,投标报价可高于或低于标底,与最高投标限价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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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的关系 :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控制价的核心内容,招标控制价包含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等完整信息。
四、总结
最高投标限价是《24版计价标准》中的官方术语,与招标控制价在功能、编制依据和法律约束上一致,仅名称和部分表述有所调整。在工程招投标中,两者共同构成价格控制的核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