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地区的生育津贴申请期限与贵州省其他地区的政策基本一致。具体规定如下:
- 申请时间:参保女职工在休完法定产假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法定休假后的6个月内,由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经办人申请办理。
例如,如果一位女职工在2025年1月20日剖腹产下一胎,她应享受的法定产假天数为158天(正常产假)+ 15天(剖腹产额外假期)= 173天。到2025年7月10日休完产假,那么她需要在2025年7月10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1月10日前申请办理生育津贴。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 网上办理:使用电脑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上传审核资料办理。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