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期间患重病的处理方式,需根据病情阶段和公司规章制度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医疗期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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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辞退
若员工在医疗期内患重病,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批准其休息休假。医疗期根据员工工龄确定,通常为3个月至24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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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结束后的处理
若医疗期结束且员工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支付 经济补偿金 (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非医疗期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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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或培训
若员工在医疗期结束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优先考虑调岗或提供培训。若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无法胜任,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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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解除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合同。此时,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 医疗补助金 (通常为经济补偿金的30%-50%)。
三、工伤情形的特殊处理
若员工患重病属于 职业病 (如职业病危害导致的疾病),用人单位需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未申请,员工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员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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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期间由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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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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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补助金 :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单位负责。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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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过错的例外情况
若员工在医疗期内存在重大过错(如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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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员工月工资×工作年限,医疗补助金按经济补偿金的30%-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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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途径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医疗补助金及医疗费用。
以上处理方式均需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条款具体执行,建议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制定相关方案,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