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过44小时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4小时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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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度
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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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安排
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的,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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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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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经协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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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原因 :在保障健康前提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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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时间保障
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即使安排6天工作,总工时仍不得超过44小时。
午休时间是否计入工作时间 :
午休时间通常不计入工作时间,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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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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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午休期间未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
若用人单位违反工时规定,可能面临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时安排,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