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通常被称为“18485号文”,是我国针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制定的重要排放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1小时排放均值分别为30mg/m³、100mg/m³和300mg/m³。
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现行标准已逐渐无法满足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为此,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修改单的公告,对标准进行了修订。
尽管具体修改内容未在提供的信息中详细列出,但可以推测,修改单可能进一步提高了排放限值,以更严格地控制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例如,深圳市已经出台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233-2017),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1小时排放均值分别设定为10mg/m³、30mg/m³和80mg/m³,明显低于国家标准。
建议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及时关注标准的更新和变化,确保垃圾焚烧发电活动符合最新的环保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