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时均值超标处罚标准,综合相关法规及地方实践,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处罚依据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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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办法》
- 大气污染物小时均值超标1倍以内,比照《不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具体考核依据《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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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或未如实记录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行为,每次罚款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二、地方执行标准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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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废水污染物日均值超标1次及以上,或废气污染物小时均值超标24次及以上,需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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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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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通报显示,对超标企业共处理处罚2017次,包括1798家次警告和2家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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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通报显示,处理处罚1801次,其中1798家次为警告,2家次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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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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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对首次或轻微超标企业进行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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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根据超标次数和情节,对超标企业处以数千元至数万元罚款,如济宁众联二十度智慧热力有限公司、潍坊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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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治理 :对严重超标企业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达要求依法强制执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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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处罚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不同,需以当地最新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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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流程通常包括现场调查、证据收集、行政处罚决定等环节,需依法依规进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实践,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