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省及成都市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可领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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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未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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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
即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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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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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2025年1月1日前后参保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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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终止妊娠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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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符合性
需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计划生育规定。
三、所需材料
- 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等。
四、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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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按参保人员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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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依据成都市规定执行,与产假天数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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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至个人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申请人。
五、申领时间
- 原则上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一次性申领。
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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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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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参保缴费指南。
以上信息综合了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的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建议符合条件的群体提前咨询单位或医保部门,避免遗漏材料或错过申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