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会计分录需根据业务场景和保证金性质进行区分处理,具体如下:
一、收取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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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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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此时保证金作为企业对招标方的负债,因尚未提供服务或履约,故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二、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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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时
借:其他应付款——投标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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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利息时
若保证金产生利息,需同时确认利息收入:
借: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含利息)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三、中标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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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作工程款
若中标,将保证金转为应付账款:
借: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
贷:其他应收款——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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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履约保证金
若为履约保证金,同样转为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履约保证金
贷:其他应收款——投标保证金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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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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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标时使用“其他应付款”,中标后根据履约情况转为“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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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需通过“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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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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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退还时需核对金额及利息,避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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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应及时办理账户冲转,确保账实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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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分录均以银行存款为结算账户,其他应收款需结合合同条款判断具体核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