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满12个月且符合生育政策
根据2025年广西桂林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申领条件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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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若缴费未满12个月,不符合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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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违反政策生育的职工无法申领生育津贴。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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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生育前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只要新老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无缝衔接且累计时长符合要求,仍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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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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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生育或手术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逾期不予办理。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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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原渠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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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交身份证、社保卡、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以上条件综合了政策文件及经办机构要求,确保申领流程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