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南宁市生育津贴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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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发放
生育津贴将一次性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不再通过用人单位中转发放,简化了流程并缩短了领取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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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通常在职工办理完生育相关手续后,由经办机构一次性发放至个人账户,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细则略有差异。
二、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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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若单位无上年度数据,则按职工分娩前用人单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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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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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顺产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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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可享受60天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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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工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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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需全额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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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得以生育为由降低其工资或福利。
四、申领条件
需符合当地生育保险参保要求,提供生育相关证明材料(如生育证、产假证明等)办理申领。
2025年广西南宁生育津贴 不按月发放 ,而是以一次性发放至个人账户的形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