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2025年安徽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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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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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即 4227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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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即 21133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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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适用范围覆盖全省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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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范围为 4227元至21133元 ,缴费比例通常为20%。
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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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2025年预计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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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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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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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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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0.2%-1.9%(行业浮动,职工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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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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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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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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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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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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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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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申报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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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申报后不得随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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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省统一公布缴费基数上下限前,暂按2024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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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与养老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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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15年社保,退休时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 = \frac{当地平均工资 \times (1 + 缴费指数)}{2} \times 缴费年限 \times 1%$$
例如:若2025年最低基数为4400元,社会平均工资为6000元,缴费指数0.6,则基础养老金为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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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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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依据《关于发布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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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可通过合肥市人社局官网、12333热线或各区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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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全省统一标准及地区具体执行细则,建议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以安徽省官方发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