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东汕头市最新政策,关于生育津贴的发放规定如下:
一、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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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与性质
汕头市已废止“生育津贴”政策,改为发放 生育补贴 。该补贴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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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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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实际生育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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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单位以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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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条件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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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生育政策,且用人单位已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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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门诊病历、休假证明等材料。
三、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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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生育津贴的区别 :
生育津贴是产假期间的工资替代,而生育补贴是生育或流产的额外补偿,两者不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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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
生育补贴与产假工资均按原工资标准发放,但两者不可同时享受。例如,若产假工资为8000元/月,生育补贴可能按比例发放。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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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生育补贴计发假期与产假一致,但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如流产需提供医疗机构休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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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若生育津贴或补贴不足以覆盖实际支出,用人单位可申请财政补贴或调整其他福利。
2025年汕头市已用“生育补贴”替代原“生育津贴”政策,用人单位需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