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邵阳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结合相关文件规定,申领条件如下:
一、基本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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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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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参加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补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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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职工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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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需通过卫健部门批准纳入生育计划。
二、其他关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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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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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方可申领(含补缴3个月内且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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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后3个月内续保并补缴欠费,从续保当月开始计算缴费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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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 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3个月内办理申领手续。
三、所需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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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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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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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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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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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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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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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住院病案首页、诊断证明、B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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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流产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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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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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按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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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调整 :自2025年3月1日起,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申领时无需单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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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且与生育情况一致。
以上条件综合了生育保险政策及本地最新调整,建议申领前咨询单位社保专员或当地医保部门,以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