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2024年最新政策,辽宁省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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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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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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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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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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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800元(普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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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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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5.8万元,总报销限额17万元(含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及互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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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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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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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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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及专科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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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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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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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所/中心门诊:60%(含1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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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含5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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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30%(含5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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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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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75%(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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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品目录为报销依据,年累计自付超过一定限额后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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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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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门诊报销需扣除个人先付部分及起付线,封顶线内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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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大连市职工医保将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600元,其他地区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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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门诊费用
以上政策综合自医保部门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信息,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