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北宜昌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缴费基数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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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为准,若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则按宜昌市2024年最低缴费基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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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根据生育类型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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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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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1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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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引产:1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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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12周流产: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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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足12周流产: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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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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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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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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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已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津贴可高于职工工资标准,无需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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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仅限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参保女职工,流产、引产等均需符合生育保险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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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 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拨付至用人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三、政策依据
以上计算方法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宜昌市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制定,确保与国家及地方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