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北宜昌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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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娩 :128天(含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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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共1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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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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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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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12周流产: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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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12周不足28周引产: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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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护理假 :延长至30天,与产假合并计算
二、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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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以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准,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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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参保单位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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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无上年度缴费工资时,按宜昌市最低缴费基数核算
三、津贴发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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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生育医疗费结算次月,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后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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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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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不得低于本人工资标准,超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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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供养人员(如国家机关职工)的生育津贴与工资不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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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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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维护 :单位需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银行账户信息变更登记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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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1月5日宜昌市政府提出将产假延长至1年的政策建议,目前尚未正式实施,需关注最新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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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产假期间工资按原额发放,不影响职工调整工资、晋升或工龄计算
以上政策综合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宜昌市最新文件规定,确保女职工生育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