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开封市现行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周期及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发放周期
生育津贴按日计发,与职工出勤天数一致,从生育当月开始计算至产后指定假期结束。例如:
-
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90天生育津贴 + 难产/多胞胎/晚育增加天数
-
妊娠12-28周流产:42天生育津贴
-
妊娠8-12周流产:30天生育津贴
-
妊娠不满8周流产:15天生育津贴
二、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为日标准计发,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例如:
-
某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为15000元,则日标准为15000/30=500元/天
-
若某月实际工作21天,则该月津贴为21×500=105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低于职工生育或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特殊群体待遇
国家机关及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由单位发放。
-
申领时间
法定产假结束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流产证明等)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申报。
四、政策依据
以上内容依据《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及《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制定,确保与最新法规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