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开封市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的领取要求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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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终止妊娠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女职工需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生育或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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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适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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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引产 :享受9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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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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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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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如24岁以上生育)增加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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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或引产 :享受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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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 :享受30天生育津贴;
- 妊娠不满8周流产:享受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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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当月开始发放至生育津贴领取完毕。若津贴低于职工生育前工资水平,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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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与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替代产假工资,不影响其他社保待遇(如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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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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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及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享受生育津贴,由单位直接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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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需按流程申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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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如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申请材料
生育津贴申领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要求为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河南省及开封市最新规定,确保女职工生育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