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药品目录包含国家目录药品、省级增补药品及谈判药品,具体构成如下:
一、2020年版目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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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总数
共收载药品3097种,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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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目录常规准入药品2595种(含西药1264种、中成药131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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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目录谈判准入药品221种(含肿瘤靶向药等特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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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保留省增补药品498种(含西药167种、中成药13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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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中药饮片89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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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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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乙类 :176种,涵盖心血管、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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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乙类 :45种,主要为肿瘤等特殊疾病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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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常规乙类药品中,戈舍瑞林缓释植入剂等14种调入谈判药品,按5%自付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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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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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药品
国家2021年药品目录新增西药213种、中成药62种,使省级目录西药总数增至1477种,中成药增至137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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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药品扩展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增至275种,覆盖更多抗癌、罕见病等药品,平均降价50%。
三、2023年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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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启用时间
2023年8月1日正式启用,新增药品448种,扩大至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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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与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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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药品 :涵盖感染性疾病、罕见病等领域的创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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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使用范围 :对238种药品设定了支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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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调整 :新增部分药品至甲类,调整部分药品退出甲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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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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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个人自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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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机制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将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目录执行合规性。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近年发布的政策文件,反映医保药品目录的动态调整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