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关于生育津贴的现行规定,2025年九江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如下:
一、发放方式
生育津贴 按月发放 ,由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当月开始计算,至生育结束后的次月终止发放,通常在生育津贴申领成功后30日内逐笔拨付到位。
二、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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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可能高于或低于职工本人工资。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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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金额
根据职工实际生育天数确定,与产假天数一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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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2-16周:3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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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16-28周: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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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或超过28周:9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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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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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调整 :若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降低工资形式补足差额,需全额发放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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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处理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上述标准全额支付生育津贴。
四、申领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产假结束后申请,符合条件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江西九江生育津贴按月发放,具体金额根据职工工资基数和生育天数计算,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