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的使用有明确的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之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保卡不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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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属性与个人绑定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个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包含个人信息、缴费记录等敏感数据,法律明确规定不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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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的法律后果
若他人冒用医保卡就医或购药,可能涉及欺诈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将面临罚款或刑事责任。
二、医保账户内资金可共用(家庭共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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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国家医保局于2025年推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制度,允许参保人将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授权给最多6名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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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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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支付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如门诊、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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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涵盖医保目录外的项目(如挂号费、药费等)及私人消费(如保健品、看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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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金额不得超过参保地年平均工资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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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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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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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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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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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省就医时,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用于异地医疗费用报销,需通过异地结算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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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重叠问题 :若家庭成员已参保,需确保被授权人未享受其他家庭共济额度,避免重复计算。
医保卡本人专用,但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合规范围内家庭共用,两者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