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丽水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必备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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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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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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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与女职工身份证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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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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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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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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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及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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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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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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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案室完整病例(含入院/分娩/出院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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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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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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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需与社保卡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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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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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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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分娩后60-180天内提交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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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分期申领,需符合当地分期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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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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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真实完整,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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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不齐全,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缴材料。3. 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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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规定月数(通常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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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难产或多胞胎,可额外增加15天津贴。4.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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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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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收养家庭需额外提供离婚证明/收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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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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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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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后1年内整理材料并提交至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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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津贴发放至单位账户,再转付给职工。2. 职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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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通过单位或社保部门查询津贴发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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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材料及流程综合了丽水市最新政策及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