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金华市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的申领条件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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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用人单位已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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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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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早产 :妊娠7个月(含)以上顺产或不足7个月早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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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分娩时遇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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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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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妊娠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的,享受1.5个月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宫外孕手术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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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每月30天计算。若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
三、申领流程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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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简化
2025年新政策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无需再经用人单位中转,申领材料仅需提交身份证件及生育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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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生育服务证、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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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7月1日前已连续缴纳职工医保满6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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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从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之月起至生育或手术当月开始计发。
以上信息综合了金华市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官方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