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山西省医保乙类药品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场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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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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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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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双通道”药品(如特药),职工按70%报销,不执行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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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乙类药品按70%报销,贵重药品按70%报销,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按70%报销。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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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以上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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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乙类药品按60%报销,贵重药品按60%报销,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按60%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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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职工医保个人自付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递减,例如5000元内一级医院15%、15000元内一级医院11%等;城乡居民医保无分段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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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 :部分罕见病药品(如诺西那生钠注射液)职工按70%报销,城乡居民按60%报销。
四、报销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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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如20%)后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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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需通过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及门诊统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