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嘉兴市生育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申领生育津贴,具体对象和条件如下:
一、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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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户籍孕产妇 :需满足2025年1月1日前后出生的户籍登记在嘉兴市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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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嘉兴户籍但符合条件者 :非嘉兴户籍孕产妇需满足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等条件。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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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格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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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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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要求 :需处于妊娠期、分娩期或产褥期,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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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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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费结算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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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出院小结、生育津贴申请表等。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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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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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单位在3个月内提交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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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放 :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五、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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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实际天数计算(正常生育98天,难产/多胞胎增加15天/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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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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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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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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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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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津贴:二孩/三孩出生后每月按职工缴费部分的20%-100%补贴,直至子女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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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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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产后或术后次年12月31日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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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即申即享”服务,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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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其他补贴(如城乡居民医保)的,不重复享受。
以上信息综合自嘉兴市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操作以实际办理流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