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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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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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嘉兴市的产假天数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正常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如果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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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嘉兴市的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单位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发放标准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在申请生育津贴时,建议及时关注当地最新的政策公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