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上海生育保险政策,领取生育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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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女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连续缴费满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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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流产要求
仅限正常生育或符合规定的流产(包括顺产、剖宫产及流产)。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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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足12/9个月的情况
若生育/流产当月缴费未满12个月或9个月,生育津贴按已缴费月数比例支付,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后续由基金补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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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单位就业人员
若生育/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津贴按前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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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政策明确针对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但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群体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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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 :通常为生育/流产前12个月单位月平均工资的30%-100%,具体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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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以上条件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符合法律规范与实际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