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黑龙江大兴安岭生育保险政策,生产津贴的申领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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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状态正常,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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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但本人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其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申领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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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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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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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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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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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生育(顺产/难产/多胞胎)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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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配偶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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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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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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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手术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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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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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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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实体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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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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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部分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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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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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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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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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 通过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社会保障局官网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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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材料至政务服务中心或社保局窗口办理。
五、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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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4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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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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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400元。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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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申领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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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可与其他生育补贴(如产检补贴)叠加申领。
以上信息综合自大兴安岭及黑龙江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操作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