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两次
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的流程可以 备案两次 。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是六个月,因此需要每半年办理一次备案,即一年需要办理两次备案。这一规定是基于《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该条款明确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参保人员需要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参保人员即可在选定的就医地定点机构就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员的备案仍在有效期内,在同一个城市多次就医无需重复备案;如果更换就医城市,则需重新进行备案。对于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一年可以办理两次,具体办理流程和备案有效期应遵循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