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浙江省医保卡跨省使用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具体规则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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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通用性
浙江医保卡在全省范围内通用,参保人员可在全省所有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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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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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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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需在3日内向参保地医保机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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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1个月内携带住院资料(如费用明细、病历等)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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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省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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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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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就医地医保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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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杭州)支持异地药店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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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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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门诊、药店购药等费用需回参保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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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当地医保目录和起付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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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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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 :可先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后再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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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 :通过转诊手续异地就医,报销流程与普通异地就医一致。
四、法律依据与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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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医保实行属地化管理,但异地就医备案政策为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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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社保卡 :作为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其功能升级进一步支持异地就医结算。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备案流程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以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