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生期心肌病是一种发生在妊娠晚期至产后五个月内的特殊类型心肌病变,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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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律失常:围生期心肌病可引起多种心律失常,包括房性早搏、室性早搏、室上性心动过速等。这些心律失常可能导致患者出现心悸、头晕、黑蒙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引发恶性心律失常,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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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力衰竭:围生期心肌病是心力衰竭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心脏泵血能力下降,患者会出现呼吸困难、乏力、水肿等症状。若病情恶化,可能导致急性左心衰竭或全心衰竭,严重时可因低氧血症和组织灌注不足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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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栓栓塞:围生期心肌病患者由于血液高凝状态,容易形成血栓,可能引发脑栓塞、肺栓塞等严重并发症。这些栓塞事件可能导致偏瘫、言语不清、意识障碍甚至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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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源性休克:如果病情进一步恶化,患者可能出现心源性休克,表现为血压骤降、脉搏细弱、四肢冰冷、意识模糊等。这种情况下,患者的生存率极低,需要紧急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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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扩大和功能不可逆损伤:长期未治疗的围生期心肌病可能导致心脏持续扩大,最终引起不可逆的功能损伤。即使在急性症状缓解后,部分患者仍可能遗留心脏扩大和功能障碍,增加再次妊娠的风险,并可能在后续妊娠中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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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损害:围生期心肌病还可能引发心源性肾脏疾病,导致肾功能不全。这进一步加重患者的病情,增加治疗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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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风险:围生期心肌病的病死率较高,未经治疗的患者死亡率可达25%-50%。首次发病后若未得到有效治疗,再次妊娠时心脏负担加重,可能导致顽固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最终致死。
围生期心肌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心律失常、心力衰竭、血栓栓塞、心源性休克等一系列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确诊后应尽早进行规范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如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休息、低盐饮食等措施,以改善症状并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