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沈阳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生产津贴(即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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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单位申报的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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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常规产假158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具体金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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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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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12,900元,顺产产假158天,则津贴为: $$12,900 ÷ 30 × 158 ≈ 68,260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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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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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差额补足
- 若职工月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资,则按平均工资标准发放,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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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发放,用于补充营养或母婴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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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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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宫内节育器: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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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宫内节育器: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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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结扎:1,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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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失败等):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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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育手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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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通手术: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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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调整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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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起付标准取消 :直接按医保医院等级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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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补贴调整 :限额1,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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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基数 :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无数据则用本年度月平均工资。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与官方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