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需中断,中断时间需严格控制在混凝土初凝时间以内,否则需留置施工缝。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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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浇筑要求
混凝土应尽量连续浇筑完成,避免中途停顿。若因设备故障、材料供应等原因必须中断,需采取特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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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凝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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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添加外加剂的混凝土 :间歇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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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高于30℃时 :间歇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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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低于10℃时 :可延长至2.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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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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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缝的避免 :
若中断时间超过初凝时间,需留置施工缝。对于基桩等特殊结构,通常不允许留置施工缝,需采用预埋钢筋、止水措施等特许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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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 :
当需切换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如C35与C30)时,需特别注意衔接处理,避免因收缩差异产生裂缝。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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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倾落高度限制 :混凝土自料口下落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米,超过需采取溜槽、泵送等辅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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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接缝控制 :
若两次浇筑间隔超过初凝时间,需振捣棒连续搅动接缝处,避免冷接缝产生。
四、实际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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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与记录 :
实时监测混凝土温度、坍落度等指标,记录初凝时间,为施工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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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障 :
配备高效振捣设备,减少施工缝数量;采用缓凝剂或预拌混凝土缩短凝结时间。
混凝土浇筑中断时间需严格把控在初凝时间范围内,否则需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施工缝问题,确保结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