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和时间不宜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初凝时间是指从混凝土开始加水拌合起至失去塑性的时间,超过此时间混凝土将无法进行有效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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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时间限制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含机械搅拌时间)不得超过初凝时间。例如,C30混凝土的初凝时间通常为45-60分钟,因此总时间需控制在45分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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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时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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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 :使用强制式拌合机时,搅拌时间通常不少于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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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掺加引气剂、膨胀剂等外加剂时,需延长搅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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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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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时间不宜过长,避免影响混凝土和易性,通常建议每班至少抽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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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采用翻斗车等非强制式设备时,需根据设备说明书调整搅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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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拌和时间需在设备规范和初凝时间双重限制下进行,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