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杭州市生育保险政策,流产生育津贴的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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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含)至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
按 1.7个月 计发生育津贴,津贴计算公式为: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1.7 \times \text{规定假期天数}$$ -
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
按 1个月 计发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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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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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或助娩产手术增加 0.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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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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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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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杭州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 75% ,男方生育保险支付 50% (仅限配偶未参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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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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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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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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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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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仅限90天以上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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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产前检查、分娩手术及产后相关医疗费用,需提供生育医学证明、费用票据等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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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基数
以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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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社保机构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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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若已享受晚育津贴,不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申领一次性补贴。
以上信息综合自杭州市社保部门及权威法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