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停止浇筑的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其初凝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一、常规情况(20℃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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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凝时间限制
普通混凝土(如C30)在20℃环境下的初凝时间通常为5小时,超过此时间将无法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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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建议
为避免冷缝(施工质量缝)和保证混凝土性能,建议在初凝前完成浇筑,通常要求连续浇筑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二、温度对初凝时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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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环境(>25℃)
初凝时间缩短至4-5小时,超过6小时不宜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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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环境(≤5℃)
初凝时间延长至8小时,完全凝固需10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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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施工
需根据具体温度调整,通常超过10小时应停止使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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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与时间关系 :混凝土强度等级越高,初凝和终凝时间越短。例如C30比C20的初凝时间缩短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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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规范 :两次浇筑间隔不宜超过1.5小时,交接处需振捣棒连续搅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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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倾落高度 :超过3米时需采取降速措施(如溜槽或泵送),否则可能影响和易性。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设备故障等原因无法连续浇筑,应使用缓凝剂或加热设备延长初凝时间,但需符合相关规范。
混凝土停止浇筑时间需根据型号、温度及环境条件综合判断,确保在初凝前完成施工,以保证结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