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
混凝土试块的标准养护龄期必须为28天,这是由《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等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标准养护的固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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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期标准
标准养护试块需在温度20±2°C、湿度≥95%的环境中养护28天,期间需定期检测温度和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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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随意延长
国家标准明确规定,标准养护龄期不得少于28天,原则上不允许延长。若需提前或延长,需通过设计单位申请并采取特殊措施。
二、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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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控制调整
若养护温度未达到要求,需延长养护龄期。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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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平均温度累计未达600℃时,需继续养护至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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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若60天累计温度不足600℃,需增加养护时间直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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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条件养护替代
在满足600℃·d累计温度的条件下,可提前结束标准养护。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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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条件养护试块在温度达到600℃时即可送检,且养护天数不得少于14天且不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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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由监理或施工方根据温度记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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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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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模试块 :需在浇筑后7天左右送检,但必须满足28天标准养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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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渗试块 :应在浇筑地点制作,一组留在标准养护室,另一组现场养护,养护期同样为28天。
标准养护的28天是混凝土强度评定的法定要求,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缩短,但可通过特殊措施灵活调整养护条件。